一、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、监察权的原则;
以事实为根据,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;
依靠党组织,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;
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。
二、 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、手续完备、程序合规合法。
三、 受理:接受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,并予以处理。
初步核实: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、核实。
审理: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,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。